為貫徹落實國家政策,更好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日前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中國人民銀行許昌市中心支行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許昌監管分局聯合印發通知,就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方面進行明確。
該通知明確,居民家庭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,家庭成員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我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,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,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。通俗地講,就是“認房不認貸”。
該通知同時明確,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,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查詢服務并出具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,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執行。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
據了解,“認房”或“認貸”,是銀行在發放住房按揭貸款時認定是否為首套房的參考標準?!罢J房”,是指銀行在發放房貸時,參考購房家庭在當地名下實際擁有住房套數;“認貸”,是指銀行會根據購房家庭在全國范圍內是否有住房貸款記錄(包括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)來確定貸款比例。其中,最為嚴格的認定標準就是“認房又認貸”(“雙認”),也就是不僅要看購房家庭名下是否有房,還看購房家庭是否在全國有過貸款記錄,一旦有房或有貸款記錄,都算作二套房。
許昌此次落地“認房不認貸”政策,是落實此前國家三部門政策的具體行動,將為提升我市房地產市場活躍度提供有利條件,為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有益助力。
編輯:王輝 劉靖雯 校對:孫輝
責編:賈同嶺 終審:黃雙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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